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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恩施州普通公路“建养一体化”咸丰县01项目包招标公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8/9/26 15:54:08    访问量:

招标编号:ESZGGZY2018092504001

1.招标条件

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恩施州普通公路“建养一体化”实施方案的通知》(恩施州政办发〔2018〕40号),恩施州人民政府决定采用“建养一体化”方式对恩施州部分普通公路项目进行建设。本项目包已由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咸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恩施州发改审〔2017〕71号、恩施州发改审〔2018〕63号、恩施州发改审〔2018〕39号、恩施州发改审〔2018〕30号、咸发改审批〔2018〕169号、恩施州交建〔2017〕238号文件批复。项目实施机构咸丰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部省补助资金和地方政府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咸丰县人民政府和恩施州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恩施州普通公路“建养一体化”咸丰县01项目包(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与建设模式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包由351国道咸丰县大沙坝至龙井段、249省道咸丰县坪坝营至荆竹泉段、367省道咸丰县旋坨至甲马池段、463省道咸丰县尖山至大路坝段、咸丰县唐崖至朝阳旅游公路、咸丰县朝阳大桥及接线工程组成,总建筑安装工程费约25.56亿元,建设总里程158.5公里。分别为:

2.1.1、351国道咸丰县大沙坝至龙井段起于黄金洞乡大沙坝,经小村、活龙坪,止于与利川交界处龙井,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路线全长64.79公里。全线设特大桥345米/1座(少湾特大桥,主跨170米上承式钢筋砼箱型拱桥),大桥3742米/21座,中桥1502米/26座,小桥168米/6座;长隧道1862米/1座,中隧道2425米/3座,短隧道1372米/4座。

2.1.2、249省道咸丰县坪坝营至荆竹泉段起于坪坝营,止于荆竹泉,按照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路线全长16.44公里。全线设桥梁202.12米/2座,隧道500米/1座。

2.1.3、367省道咸丰县旋坨至甲马池段起于坪坝营镇旋坨,连接来凤县革勒车,止于甲马池,接正在建设的249省道丁寨至甲马池公路,按照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路线全长15.89公里。全线设桥梁112米/2座。

2.1.4、463省道咸丰县尖山至大路坝段起于咸丰县唐崖镇双河口,接463省道大河边至尖山公路,经唐崖集镇、燕朝,小水坪,止于大路坝,接黔江区203省道,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路线全长37.45公里。全线设桥梁914米/7座,长隧道5490米/3座,短隧道1100米/3座。

2.1.5、咸丰县唐崖至朝阳旅游公路起于唐崖镇,接463省道,止于规划的朝阳大桥及接线工程。按照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路线全长18.32公里,其中主线全长14.554公里,支线全长3.762公里。全线设桥梁122米/3座。

2.1.6、咸丰县朝阳大桥及接线工程位于咸丰县朝阳寺镇,起点接353国道,经黄火坪、甘家槽、止于鸡鸣坝,全长5.61公里,其中朝阳大桥桥梁长271米(主跨195米钢管混凝土拱桥),其接线长5.339公里,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

本项目“建养一体化”合同期:包括建设期和养护期。以批复文件中的建设期为准,自每个项目正式签发开工令之日起算;养护期基础年限5年,养护期为自每条公路交工验收证书签发之日起计算。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划为一个标段(ESJYXF-1),招标范围为选择“建养一体化”总体实施单位。

2.3 建设模式

招标人向社会公开招标选择专业企业,由专业企业承担项目的实施建设(含资金筹集、总承包施工)及交工验收后的养护工作,养护期基础年限5年,招标人依据项目建设进度及养护的绩效评估情况,向中标企业支付费用。合同期满后,项目的养护工作交由地方政府承担。

3.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在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详见本公告后附件1)。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已列入湖北省交通运输厅《2017年度湖北省高速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信用等级评定为D的单位或评级为2017年度全国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D级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4 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 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不得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并做出相应承诺。

4.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见招标公告附件2评标办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认证身份锁。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用户征集通知》(网址:www.eszggzy.cn)。

5.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8年9月26日至2018年10月8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认证身份锁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网址:www.eszggzy.cn,下同),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进行工程现场踏勘。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16日上午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开标室)(地址:恩施市金龙大道中段东侧)。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出席开标会。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咸丰县人民政府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地    址:恩施市施州大道8号

邮    编:445000

联 系 人:杨世杰、李国豪、兰勤

电    话:0718-8223305—1104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南分公司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A座19层

邮    编:430030

联 系 人:李超超

电    话:027-83865949

传    真:027-83600777

2018年9月26日


 

附件1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需同时满足:

1. 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金10亿元及以上;且合法存续,且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 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 务 要 求

投标人需同时满足:

1. 最近连续三年(2015年~2017年)均为盈利;

2. 最近连续三年(2015年~2017年)年平均营业额不小于30亿元;

3. 2017年末净资产30亿元以上(或等值货币)。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 绩 要 求

投标人需同时满足:

1. 近5年内(指2013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止)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5亿元的二级及以上等级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2. 近5年内(指2013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止)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里程不小于20公里的二级或以上等级新建或改扩建公路路基工程施工业绩。

3. 近5年内(指2013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止)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里程不小于20公里的二级或以上等级新建或改扩建公路路面工程施工业绩。

4. 近5年内(指2013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止)至少独立完成过1座长隧道施工业绩。

5. 近5年内(指2013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止)至少独立完成过1座特大桥的施工业绩。

注:1.“完成过”是指项目已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及以上。

2. 投标人应出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由发包人出具的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业主证明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定。如无证明材料或所附证明材料不能体现相关指标要求(如道路等级、里程等),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该项目。

3. 一个合同中包含多项业绩内容可分别计算,但母子公司的施工业绩不能相互使用。

4.业绩中含高速公路或一级公路业绩1公里可折算2公里二级公路里程。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投标人需同时满足: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投标人未被交通运输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或湖北省公路局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行政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2017年度湖北省高速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信用等级评定或2017年度全国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中均未被列为D级;

4.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在招标文件发售日起前2年内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6.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管理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 格 要 求

项目经理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具有10年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管理经验,至少担任过1条二级或以上等级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持有公路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考核合格证书。

项目总工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具有10年公路工程施工经验,至少担任过1条二级或以上等级新建或改扩建公路,以及1座特大桥或1座长隧道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或总工或技术负责人,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考核合格证书。

安全负责人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或安全专业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具有8年公路工程施工经验,负责过类似工程的施工安全工作5年,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考核合格证书。

项目副经理  (生产副经理)

2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持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8年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管理经验。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考核合格证书。

项目副总工(隧道工程师)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具有8年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管理经验,具有长隧道工程施工经验。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考核合格证书。

项目副总工(桥梁工程师)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具有8年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管理经验,具有特大桥工程施工经验。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考核合格证书。

试验检测负责人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具有5年及以上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经验。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

合同管理负责人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具有5年及以上合同管理经验。

注:1、须提供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有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中的缴费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2、须提供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负责人、项目副经理和项目副总工、试验检测负责人和合同管理负责人的身份证(二代身份证应附正、反面)、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试验检测证书等)全本的复印件,并应提供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担任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业主证明或有当事人亲笔签名的交(竣)工验收报告证明等)复印件。

3、 如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或安全负责人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副总工或试验检测负责人或合同管理负责人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由该项目发包人出具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

4、一个业绩证明材料中含多项业绩内容可分别计算。

5、项目副经理可兼任项目分部项目负责人,项目副总工可兼任项目分部技术负责人,但只能兼任一个项目分部相应负责人,上述人员在中标后原则上不得更换。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一  其他主要管理人员(351一分部)最低要求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项目管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持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8年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管理经验,担任过1条二级或以上等级新建或改扩建公路或1座隧道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或总工或技术负责人。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考核合格证书。

技术负责人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具有8年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管理经验,担任过1条二级或以上等级新建或改扩建公路,以及1座隧道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或总工或技术负责人。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考核合格证书。

试验检测工程师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具有5年类似工程经验。

路基工程师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具有5年类似工程并具有相同施工经验。

路面工程师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具有5年类似工程并具有相同施工经验。

桥梁工程师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具有5年类似工程并具有相同施工经验。

隧道工程师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具有5年类似工程并具有相同施工经验。

专职安全员

5

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具有3年类似工程经验。

 

注:1、根据项目分布情况,投标人须至少设置351国道咸丰县大沙坝至龙井段(大沙坝至李子溪段)分部(简称“351一分部”)、351国道咸丰县大沙坝至龙井段(李子溪至龙井段)分部(简称“351二分部”)、463省道咸丰县尖山至大路坝段与朝阳大桥分部(简称“463分部”)3个分部,相应人员满足上述要求。

2、须提供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二代身份证应附正、反面)、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全本的复印件,并应提供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担任类似职务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业主证明或有当事人亲笔签名的交(竣)工验收报告证明等)复印件。一个业绩证明材料中含多项业绩内容可分别计算。

3、如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由该项目发包人出具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

4、除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外,上表中其他人员投标人无需在投标时提供相关资料,投标人一旦中标,在签订合同之前应将项目管理机构的设置及以上相关人员资料报招标人审核确认,经审核确认通过的项目管理机构和相关人员签订在合同协议书中,作为合同履约依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不得更换。

5、每个管理机构中专职安全员的数量应满足《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中有关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数量设置的要求。


资格审查条件二  其他主要管理人员(351二分部)最低要求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项目管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持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8年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管理经验,担任过1条二级或以上等级新建或改扩建公路或1座特大桥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或总工或技术负责人。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考核合格证书。

技术负责人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具有8年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管理经验,担任过1条二级或以上等级新建或改扩建公路,以及1座特大桥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或总工或技术负责人。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考核合格证书。

试验检测工程师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具有5年类似工程经验。

路基工程师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具有5年类似工程并具有相同施工经验。

路面工程师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具有5年类似工程并具有相同施工经验。

桥梁工程师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具有5年类似工程并具有相同施工经验,须具有特大桥相关施工经验。

隧道工程师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具有5年类似工程并具有相同施工经验。

专职安全员

5

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具有3年类似工程经验。

 

注:1、根据项目分布情况,投标人须至少设置351国道咸丰县大沙坝至龙井段(大沙坝至李子溪段)分部(简称“351一分部”)、351国道咸丰县大沙坝至龙井段(李子溪至龙井段)分部(简称“351二分部”)、463省道咸丰县尖山至大路坝段与朝阳大桥分部(简称“463分部”)3个分部,相应人员满足上述要求。

2、须提供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二代身份证应附正、反面)、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全本的复印件,并应提供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担任类似职务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业主证明或有当事人亲笔签名的交(竣)工验收报告证明等)复印件。一个业绩证明材料中含多项业绩内容可分别计算。

3、如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由该项目发包人出具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

4、除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外,上表中其他人员投标人无需在投标时提供相关资料,投标人一旦中标,在签订合同之前应将项目管理机构的设置及以上相关人员资料报招标人审核确认,经审核确认通过的项目管理机构和相关人员签订在合同协议书中,作为合同履约依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不得更换。

5、每个管理机构中专职安全员的数量应满足《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中有关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数量设置的要求。

 


资格审查条件三  其他主要管理人员(463分部)最低要求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项目管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持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8年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管理经验,担任过1条二级或以上等级新建或改扩建公路或1座特大桥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或总工或技术负责人。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考核合格证书。

技术负责人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具有8年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管理经验,担任过1条二级或以上等级新建或改扩建公路,以及1座特大桥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总工或技术负责人。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考核合格证书。

试验检测工程师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具有5年类似工程经验。

路基工程师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具有5年类似工程并具有相同施工经验。

路面工程师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具有5年类似工程并具有相同施工经验。

桥梁工程师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具有5年类似工程并具有相同施工经验,须具有特大桥相关施工经验。

专职安全员

5

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具有3年类似工程经验。

 

注:1、根据项目分布情况,投标人须至少设置351国道咸丰县大沙坝至龙井段(大沙坝至李子溪段)分部(简称“351一分部”)、351国道咸丰县大沙坝至龙井段(李子溪至龙井段)分部(简称“351二分部”)、463省道咸丰县尖山至大路坝段与朝阳大桥分部(简称“463分部”)3个分部,相应人员满足上述要求。

2、须提供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二代身份证应附正、反面)、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全本的复印件,并应提供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担任类似职务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业主证明或有当事人亲笔签名的交(竣)工验收报告证明等)复印件。一个业绩证明材料中含多项业绩内容可分别计算。

    3、如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由该项目发包人出具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

4、除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外,上表中其他人员投标人无需在投标时提供相关资料,投标人一旦中标,在签订合同之前应将项目管理机构的设置及以上相关人员资料报招标人审核确认,经审核确认通过的项目管理机构和相关人员签订在合同协议书中,作为合同履约依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不得更换。

5、每个管理机构中专职安全员的数量应满足《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中有关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数量设置的要求。

 


附件2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2

审查因素与标准

2.1.1

资格评审标准

(1)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

(2) 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的规定;

(3) 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的规定;

(4) 投标人的项目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的规定;

(5) 投标人的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的规定;

(6) 投标人的主要管理人员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的规定;

(7) 投标人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的规定;

(8) 投标人未存在招标公告第3.3、3.4、3.5、3.6项规定的情形;

(9) 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1.2、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项规定的金额、形式、时间和账户等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3项的规定,提供了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清晰可辩,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5)一份文件应只提交一个投标报价,且报价格式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并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9)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人的权利提出削弱性或限制性要求,没有对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提出实质性修改。

2.2.1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10分;

类似施工业绩:15分;

财务能力:10分;

项目实施初步方案:20分;

投标价:40分;

信誉及获奖:5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1) 评标价的确定:

建筑安装工程费评标价=投标人投标函中填报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下浮系数f%。

建筑安装工程费利率评标价=投标人投标函中填报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利率下浮系数i%。

(2)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除按投标人须知第5.2.3项规定开标现场不计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其余所有通过资格评审及形式性评审与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基准价(如果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含5家)时,则计算投标报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

编 列 内 容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1)

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

10分

基本分

6

满足资格审查最低条件得6分。

项目经理

2

与资格审查最低条件相比,项目经理每增加1个单个合同10亿元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业绩加1分,最高不超过2分。

项目总工

2

与资格审查最低条件相比,项目总工每增加一个钢管拱特大桥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业绩加1.5分,最多加1.5分。

每增加一个长隧道施工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业绩加0.5分,最多加0.5分。

2.2.4(2)

类似施工业绩

15分

基本分

9

满足资格审查最低条件得9分。

业绩

6

与业绩资格审查最低条件相比,每增加一个单项合同金额15亿元及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加1分,最多加2分;

与业绩资格审查最低条件相比,每增加1个满足条件的长隧道施工业绩加1分,最多加2分;

与业绩资格审查最低条件相比,每增加1个满足条件的钢管拱特大桥施工业绩加1分,最多加2分。

2.2.4(3)

财务能力

10分

基本分

6

满足财务资格审查最低条件的得6分。

财务能力

4

与财务资格审查最低条件相比,近三年年平均营业收入,每增加30亿(不足30亿部分不加分)加1分,最多加2分。

与财务资格审查最低条件相比,2017年末净资产,每增加10亿(不足10亿部分不加分)加1分,最多加2分。

2.2.4(4)

项目实施初步方案

20分

资金保障方案

5

根据针对本项目的资金保障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及其保障措施的优劣评分,得3~5分。

施工总承包初步方案

10

根据施工总承包初步方案的可行性,质量、安全、环保、进度、养护方案等目标及其保证措施的合理性、保障性、有效性评分,得6~10分。

项目组织机构

5

根据项目组织机构设置、项目分部设置、人员配备的可行性、合理性评分,得3~5分。

2.2.4(5)

投标价

40分

建筑安装工程费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评标价>建筑安装工程费评标基准价,则建筑安装工程费评标价得分=35-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评标价≤建筑安装工程费评标基准价,则建筑安装工程费评标价得分=35+偏差率×100×E2。

其中: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1;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0.5。

报价得分≥0分。

建筑安装工程费利率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5-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利率评标价≤建筑安装工程费利率评标基准价,则建筑安装工程费利率评标价得分=5+偏差率×100×E2。

其中: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1;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0.5。

报价得分≥0分。

2.2.4(6)

信誉及获奖

3分

投标人2016、2017年度被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列为湖北省高速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均为A的或2016、2017年度被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为均A的,加1分;2016、2017年度被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列为湖北省高速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其中1年为AA、1年为A的或2016、2017年度被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其中1年为AA、1年为A的,加2分;2016、2017年度被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列为湖北省高速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均为AA的或2016、2017年度被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均为AA的,加3分;其他信用等级不加分。

投标人2016、2017年度被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列为湖北省高速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有1年为C的或2016、2017年度被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有1年为C的,扣2分。

若投标人2016、2017年度湖北省高速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与2016、2017年度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不一致的,以2016、2017年度湖北省高速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准。

2分

投标人所承担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在近5年内(指2013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止)有获得鲁班奖或詹天佑奖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或国家优质工程奖奖项的,每增加一个加1分,本项最多加2分。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建筑安装工程费下浮系数)低的优先;投标报价(建筑安装工程费下浮系数)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类似施工业绩: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财务能力: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项目实施初步方案: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投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6)信誉及获奖: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类似施工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财务能力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项目实施初步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投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6)信誉及获奖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4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④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类似施工业绩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财务能力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实施方案计算出得分D。

(5)按本章第2.2.4(5)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价计算出得分E。

(6)按本章第2.2.4(6)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信誉及获奖计算出得分F。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D+E+F。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将被否决。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3.4.3评标报告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3.4.4对于评标监督人员或者招标人代表干预正常评标活动,以及对招标投标活动的其他不正当言行,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如实记录。

3.5 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后,召集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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