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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
保定市清苑区2021-2022年度农村生活水源江水置换项目(二次)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1/4/6 8:54:56    访问量:

1.招标条件

保定市清苑区2021-2022年度农村生活水源江水置换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保定市清苑区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保定市清苑区2021-2022年度农村生活水源江水置换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保定市清苑区2021-2022年度农村生活水源江水置换项目的社会资本方。

2.2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30年(含建设期2年,自中标方签订协议之日起计算)。

2.3 项目合作模式:

中标人与保定市荣投水务有限公司(即:政府方出资代表)共同成立城乡供水公司(即:项目公司),清苑区人民政府授权新成立的城乡供水公司负责本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合作期满将项目移交给清苑区政府或政府指定机构,甲方负责对该项目实施监管,并进行项目建设期与运营期绩效考核(绩效考核方案在符合国家规范和项目需求前提下另行商定)。

2.4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本项目合作期限内,由中标人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概算、开工前期筹备、工程建设到竣工验收等工程建设内容及运营期运营管理内容。

本项目的建设内容:新建清苑区农村总配水厂、总配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总配水厂至村口配水管道工程、输配水管道涉及94处穿越工程、村内配水管网工程、提升改造2座农村配水厂、智慧水务建设等内容。最终实际建设内容以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及业主要求为准。

2.5 项目总投资:147879.44万元。

2.6项目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7质量标准:

2.7.1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和地方关于工程建设报建相关要求;

2.7.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竣工验收合格,满足建设期绩效考核标准。(考核标准双方按照国家要求及工程建设要求另行商定)

2.7.3运营期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项目需要,满足运营期绩效考核标准。(考核标准双方按照国家要求及运营管理规范另行商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施工资质: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由牵头人委派):具备水利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或高级经济师或高级会计师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2.2 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

3.2.3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证书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

3.2.4施工项目经理:具备水利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注:①上述负责人均应在投标人缴纳社保,且不得相互兼任;②提供人员在投标人开标前三个月内的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证明。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成员)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3.2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成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联合体要求

3.4.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5家,其中运营公司为1家。

(2)报名时,以牵头人报名为准。(具体以第三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要求为准)

(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3.5财务要求

3.5.1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牵头人)总资产不少于3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净资产不少于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5%。

3.5.2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牵头人)具有不少于5亿元人民币的授信总额度。

3.6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牵头人);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②控股是指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7)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补偿。给予偿的按如费: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6日至2021年412,每天9:00-17:00 (北京时间,下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下载招标文件。未获取到完整资料,而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注:1、有意向的单位投标人需先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未注册登记的主体单位,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通知公告”中“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注册登记完成后市场主体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入口”选择对应身份登录,在“电子交易系统”下选择“保定市”,打开【业务管理-交易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市场主体在企业资质、法人、业绩、企业基本账户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在投标确认前及时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主体信息进行修改更新,并选择审核地点,携带证明材料进行修改确认,否则视为无效变更。投标确认后至交易项目结束前,限制修改企业名称、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如特殊原因造成信息变化的,及时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证明资料,未及时变更或资料无效从而影响响应的,责任自负。

2、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形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不再到开标地点现场投标,且不再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均须投标人自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应自行准备电脑、网络等解密条件,投标文件解密规定为:(1)解密时间为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30分钟内。(2)解密截止时间之前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启远程签到,投标人通过投标管家进行电子签到,同时投标人自行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3)解密截止时间后,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中涉及相关证书、证件、证明、报告书等招标文件规定开评标现场提供原件的资料均不再要求现场提供原件,以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附相关资料为评审依据,各投标人应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开评标期间各投标人实时关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如需要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投标人须按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及规定的时限内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4月28900分,开标地点为: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投标人无需到场,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设立专门的网上开标大厅,投标人可通过开标大厅查看所投项目的开标情况)。

5.2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 CA 数字证书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5.3 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时须充分考虑网络、投标文件大小等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保定市清苑区水利局

地址:保定市清苑区迎宾西街48号

联系人:霍亚妹

电话:13932243111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汉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保定市陈庄晨苑小区3号楼8号门脸

联系人:苗壤 0312-3015382

开户银行:保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威路支行

开户名称:河北汉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帐号:6054080120110100038267

邮编:07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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