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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

河南伊洛河防洪治理项目勘察设计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23 09:41:38

 1.招标条件

  河南伊洛河防洪治理项目已列入《重点河流及涝区治理实施方案(2026-2030)》(水规计〔2026〕23号)。建设资金来自国内政府投资,招标人为河南省跨省辖市重点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宏翔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河南伊洛河防洪治理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伊河河长264.8km,其中有防洪任务河长144.94km,涉及洛阳市栾川县、嵩县、伊川县、洛龙区、偃师市等县(市)区;洛河河南段河长335.6km,其中有防洪任务河长266.18km,涉及三门峡市、洛阳市和郑州市。本次伊洛河防洪治理工程拟通过堤防加固、岸坡防护等工程措施,配套信息化、水文设施等非工程措施,使河南省伊河、洛河防洪标准满足流域防洪规划要求,河流治理长度以实际勘测长度为准。

  2.2 招标范围

  (1)勘察设计工作内容:项目建议书(若有)、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各阶段的工程勘察设计(含运用BIM开展数字化设计相关工作)、水保及环保工程各阶段勘察设计;技施设计各阶段的移民安置规划勘察设计(实物调查细则、实物调查报告、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移民安置规划报告、移民征迁调整计划、征迁安置规划报告等);信息化综合管理系统研发工作。

  (2)相关专题及专项技术服务: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及评估报告、节能报告(表)、建设用地预审及规划选址、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压覆矿产评估报告、文物调查及文物保护规划报告等项目审批需要的相关专题报告编制,环境影响评价专题及安全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等项目开工前所有涉及的相关专题。临时用地复垦方案编制、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建设用地报批等土地专项技术服务;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等开工前所有涉及的专项技术服务。

  (3)上述工作内容的后续技术服务,配合主管部门审查并取得最终意见。

  2.3质量要求:成果文件必须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

  2.4服务期限:

  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如需项目建议书,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其他阶段勘察设计及相关专题报告编制根据招标人实际要求确定,后续服务至全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止。

  2.5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或河道整治专业甲级资质,并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专业(岩土工程和测量)甲级资质;

  3.3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河道防洪治理(或河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和经验;

  3.4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同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规划)执业资格证书;

  3.5近三年(2022、2023、2024)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2022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计算,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6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如有)及其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组主要人员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信息公开,投标人提供的相关投标资料与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公开的相应信息应保持一致,不一致的不予认定。拟派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主要人员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2026年1月、2月、3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以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为准)。

  3.7投标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3年3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3.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栏”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禁止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9投标人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用中国(河南)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的,禁止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

  (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或河道整治专业甲级资质,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在职人员担任;

  (5)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约定同一专业由联合体成员共同承担的,联合体成员的该专业的资质等级须满足招标要求;不同专业由联合体成员分别承担的,联合体成员承担分工的专业资质等级须满足招标要求;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7)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编制、电子签章、网上递交标书、解密等工作均由其牵头人负责办理,其他联合体成员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文件即可。

  3.1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市场主体(投标人)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才能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指南(工程建设、政府采购)》。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4月11日至2026年4月17日凭CA密钥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主体系统”,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3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需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加密上传;上传加密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6日09时,开标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一)-2开标室。

  5.2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资料)。

  6.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水利水电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水利厅》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省跨省辖市重点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办公室

  地 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万通街72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1-61810070

  招标代理机构:宏翔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1号院1号楼20层2009号

  联系人:刘先生 魏先生

  电话及传真:0371-60995268 60995267

  9.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河南省水利厅

  电 话:0371-65571220

  邮 箱:sltzbb@163.com

  地 址:郑州市纬五路11号